已执行死刑!“19岁女生遭侵害落水致溺亡案”凶手陈林伏法!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08 15:02:00
据澎湃新闻报道,7月5日,记者从“19岁女生遭侵害落水致溺亡案”受害人家属处获悉,近日收到来自法院的消息,该案嫌犯陈林日前已被执行死刑。

今年2月2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宣判,对陈林所犯故意杀人罪改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河南省高院此前披露,2024年7月25日晚,被告人陈林和朋友饮酒后驾驶电动三轮车回家,途中遇到被害人闫某在路边玩手机,遂将闫某诱骗上车并带至偏僻地段,先后两次欲强奸闫某均未得逞,闫某为躲避侵害掉入水塘中,陈林因害怕闫某逃脱后报警,遂折断水塘边的小树,并用树竿多次敲打闫某身体不让其上岸,致使闫某溺水死亡。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6日对此案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于2025年1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以被告人陈林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决定对陈林限制减刑。
宣判后,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以原判量刑畸轻为由提起抗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起上诉。此事经媒体报道,引发社会舆论关注和讨论。
河南省高院受理此案后,组成合议庭,为被告人陈林指定了辩护律师,依法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今年2月28日,河南省高院对该案作出二审宣判,陈林犯罪动机卑劣,犯罪手段残忍,犯罪情节极为恶劣,罪行极其严重。虽有认罪认罚情节,但结合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对其不予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改判。
该案受害人家属向澎湃新闻表示,接到法院法官通知,陈林在6月底已被执行死刑。家属申请的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目前也已进入财产查控阶段。
来源:北京日报、澎湃新闻、豫法阳光
本头条号音频、视频及活动图文信息报道系「北极海新闻」独家制作,并享有版权。未经授权,不得匿名转载。本平台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请相关权利人随时与我们联系删除
相关文章
- 07-08 已执行死刑!“19岁女生遭侵害落水致溺亡案”凶手陈林伏法!
- 07-05 “在天水检测正常,来西安检测超标”,多名幼儿家长发声
- 07-02 整治涉企网络“黑嘴”,一批典型案例曝光→
- 07-01 河南省汝阳县公安局开展沉浸式红色教育实践活动
- 06-10 记者帮你问|女职工产假时间基础标准98天+3个月
- 05-23 男子一年内两次醉驾 被警方严惩
- 05-21 “南大碎尸案被害人家属起诉张译主演电视剧侵权”最新进展:已调解!律师回应:告慰逝者,急需追凶
- 05-12 烟台市莱阳中心医院举行“世界哮喘日”义诊活动
- 05-08 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杨学辉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 05-08 锡盟警方查获两名吸毒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