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批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在济南落地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7 21:04:00
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消息,今年4月25日起,山东省参加第十批国采的公立医疗机构(含驻鲁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和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按规定执行第十批国采中选结果,面向患者销售中选药品。
随着第十批国采落地,济南已有参保人受益。济南市历下区居民董女士的母亲,长期患有高血压、糖尿病、脑梗,27日,在山东省立医院开药时,发现比之前便宜了不少钱,一问才知道,药品被集采了。董女士说:“我母亲需要长期吃药,经济压力挺大的。早就盼着集采落地,终于轮到母亲用的这个药了,这样一年算下来,能省很多钱,对患有慢性病的病号来讲,绝对是个福音。”
自4月25日起,济南216家医疗机构开始执行国家组织第十批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中选结果。中选的药品涉及高血压、糖尿病、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病种,涵盖了阿普米司特片、阿司匹林肠溶片、艾地骨化醇软胶囊等62种药品,包括片剂、胶囊剂、注射剂等多种剂型,价格平均降幅超60%。
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副处长于小龙介绍,截至目前,国家药品集采已经开展到第十批了。采购周期内,市医保局将对药企供货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如果主供企业出现断供、停供等特殊情况,将在省医保局指导下按程序启动备供企业及时替代,进一步强化集采药品供应的稳定性和多元性,为使用集采药品的患者提供“双保险”。
据悉,市医保局已将第十批国采中选药品、备供药品、第二备供药品货款全部纳入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范围,医院采购药品后,由医保部门直接将货款支付给药企,此举有效缩短企业回款周期,有利于企业提高运营效率、长效健康运转。药品集采从刚开始的试点阶段到现在已经比较成熟,医保部门已经实现了集采产品采购、配送、使用、回款的全流程管理。目前,济南参加集采的药品已达到824种,通过实施供需双保障,在降低群众的就医负担的同时,有效减轻了企业运转压力。
记者:赵璐 编辑:刘雨 校对: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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