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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警一等功臣林清平获评“全国自强模范”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22 16:15:00    

5月16日,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在京召开。大会表彰了200名“全国自强模范”,200个“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和60名“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笔者从广东海警局了解到,该局执法员林清平被授予“全国自强模范”称号。

林清平被授予“全国自强模范”称号。

林清平是汕尾海警局城区工作站执法员,2023年3月24日凌晨,在执行海上缉私任务中,面对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林清平、汪晓龙等海警执法员毫不畏惧、英勇战斗,林清平被走私“大飞”甩落海中,左小腿被螺旋桨打伤导致截肢,汪晓龙在任务中壮烈牺牲。

同年4月25日,中国海警局在广州市举行颁授一等功仪式,批准汪晓龙同志为烈士、追记一等功、追授一级献身国防纪念章,给林清平同志记一等功、颁发三级献身国防纪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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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早日重返岗位,林清平开始了艰难的康复训练,每天进行上万步快走、千百次屈伸练习和上百组负重爬楼。训练之余,他还坚持上下码头参与出海执勤,努力适应新的工作和生活。

林清平(第一排穿制服者)参加表彰大会。

重返岗位后,他累计查办各类案件50余起,带头制作示范卷、执法操作手册数10份,担负了3批新入职执法员岗位培训任务。林清平带头创设和组织的法规知识大讲堂、执法经验交流分享会、执法骨干培训班,成为了汕尾海警局城区工作站的执法工作品牌。

南方+记者 汪棹桴

通讯员 江子波

【作者】 汪棹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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