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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工伤怎么赔偿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19:50:08    

骨折工伤的赔偿金额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生活护理费等。赔偿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从一级到十级伤残,每一级的赔偿金额和月数都有所不同。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18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9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7个月的本人工资

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生活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建议

伤残等级评定:首先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这是计算赔偿金额的基础。

本人工资计算: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如果低于60%,则按照60%计算。

具体金额计算:根据上述各项赔偿项目的标准,结合实际情况,计算出总赔偿金额。

请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的具体政策,咨询专业的工伤保险机构或律师,以获得准确的赔偿金额和程序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