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之后有什么限制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2:22:19
被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要遵守以下限制: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通常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时,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报告执行机关
。
在传讯时必须及时到案。
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上规定,违反规定的可能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监视居住或逮捕等后果。
建议被取保候审的人严格遵守上述规定,以免影响案件进展和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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