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迁前多久通知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8:14:20
征迁前通知的时间主要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需要提前 二至三个月告知被征收人。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如拆迁范围的大小、户数的多少、拆迁的复杂程度等,通知的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
具体到某些案例,如城市房屋拆迁,拆迁单位通常需要提前三个月向村委会或居民委员会提交《征收拆迁通知书》,并通过公告或发送通知的方式告知村庄。
综合以上信息,征迁前至少需要提前二至三个月通知户主,以确保被征收人有足够的时间做出应对和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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